泸州市白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条例,白酒的酿造历史及其发展过程

泸州市白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条例


1、泸州市白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条例


第1章 总 则第1条 为了保护和发展泸州白酒历史文化遗产,增强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4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泸州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2条 泸州市行政区域内白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适用本条例。第3条 本条例所称白酒历史文化遗产是指与泸州白酒传统酿造技艺相关,具有历史、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能够反映和体现泸州特色的各类物质和非物质文化表现形式。第4条 白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应当坚持保护为主、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和传承发展的原则。第5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白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将白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市、县(区)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酒类产业管理等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修改白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专项规划,经同级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白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专项规划应当与环境保护、土地利用等规划相衔接。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白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6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白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承担酒类产业管理、食品安全监管、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教育、发展改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工作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白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工作。第7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白酒历史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并制定评审规则。


专家委员会由酒业、规划、环境保护、文化和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参与白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的规划、评审、认定和评估等相关工作,所需费用由市人民政府承担。第8条 每年3月为“泸州白酒历史文化遗产宣传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第9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对在泸州白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第2章 名录保护第1节 名录建立第十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白酒历史文化项目保护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将符合下列条件的白酒历史文化遗产及其相关人员、团体列入名录予以保护:


(1)已经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能够反映白酒传统酿造技艺的老窖池;或者持续生产浓香型白酒3十年以上且仍在生产的老窖池;


(2)已经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能够反映白酒传统酿造技艺的老作坊;或者持续生产酱香型白酒3十年以上且仍在生产的老作坊;


(3)已经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具有陈酿功能的储酒空间;或者能够反映白酒传统酿造技艺,持续使用3十年以上且仍在使用的储酒空间;


(4)已经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与白酒传统酿造文化有关的古遗址;


(5)未确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但是已经登记并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的老窖池、老作坊、储酒空间和与白酒传统酿造文化有关的古遗址(以下称“文物点”);


(6)历史上各时代能够反映白酒文化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7)白酒传统酿造技艺及其技艺代表人;


(8)能够反映白酒历史文化传统的民间文学、艺术和民俗;


(9)其他需要保护的白酒历史文化遗产。


前款第7项规定的白酒传统酿造技艺代表人应当是熟练掌握和运用白酒传统酿造技艺,行业公认的专业人员或者团体。第十1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开展白酒历史文化遗产的普查、整理和建档工作。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县(区)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供白酒历史文化遗产线索和资料。第十2条 已经确定为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老窖池、老作坊、储酒空间和古遗址,市级以上与白酒传统酿造技艺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由市人民政府列入名录。第十3条 本条例第十2条规定以外的白酒历史文化遗产及其相关人员和团体,按照下列程序进入名录:


(1)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向县(区)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县(区)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初审后,报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审查;


(3)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拟列入名录的遗产及其相关人员和团体,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


(4)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将专家委员会推荐的拟列入名录的遗产及其相关人员和团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十日;


(5)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根据评审意见和公示结果编制名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无申请主体的非物质白酒历史文化遗产,县(区)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向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审查后,按照前款第3项至第5项规定的程序列入名录。



2、白酒的酿造历史及其发展过程




3、中国白酒的历史?


中国关于酒的起源的故事,大致是4个:猿猴造酒说、仪狄作酒说、杜康造酒说、不由奇方说,都是带点奇幻色彩的故事。根据1万03百多年前磁山文化的考古发现,推断最初的发酵酒是人类的发现,是大自然的发明。始皇帝推动炼金术的发展,蒸馏技术提升,蒸馏酒得以展现。多种史料佐证,中国蒸馏酒起源于唐代,而传统的大曲发酵、甑桶蒸馏技术发展大约成熟于宋元时期。而之后就是对酿酒技艺的总结提炼发展,形成规范的生产方式。再到新中国成立以来的5次评酒大会,白酒几大香型的确立,名优酒的评级,等等。泸州老窖诉说自己品牌文化的时候,有句话总结的非常好,我引用过来了,中国白酒“始于秦汉,兴于唐宋,盛与明清,发展于新中国”。中国白酒的历史大致梳理好了,欢迎关注,点赞,收藏和评论哦,有什么意见欢迎私信或者评论区留言,下1章的内容暂定为“5次评酒会”的故事,期待下次和你相见!。



4、中国白酒文化有多少年历史?


5千年以上。早在5000年前,这里的新石器文明就有了酿酒的历史。樟树市内筑卫城遗址(新石器时代)出土的大量陶皿、酒器,以及吴城遗址(殷商时代)精美的青铜器。



5、中国酒文化的历史


国酒文化源远流长,仅酒的品种就有近千种,西凤酒便是酒中奇葩。西凤酒历史悠久,据初步考证,其始于周秦,盛于唐宋,据今已有两千7百多年的历史。远在西周初期,雍水河中游1带,柳树成荫,田间平整,水波浮影,风景秀丽,遂将此地称为柳林。江唐时期,柳林西接秦陇,南通巴蜀,东连长安,为关中西部重要的交通要塞,设有驿站在客铺货栈,商贾云集,起名叫柳林铺,系古丝绸之路上的必经之道和古老集镇。自汉代起,始有酿酒作坊,到唐宋,酿酒业已初具规模,明清以来酿酒作坊发展很快,至清宣统3年(1911年),仅柳林镇就有酿酒作坊27家,相当于凤翔县酿酒作坊总数的3分之1多。


“佳酿之地,必有名泉”。柳林镇的酿酒业之所以古今兴旺,长盛不衰,实赖本地优良的水质、土质等宜于酿酒。据《史记.秦本纪》载,位于秦都雍城以西18里处的柳林,有1神泉,水味甘美,泉水喷涌如注,故名“玉泉”。百姓每遇疾病,即求饮玉泉之水,病患便随之而解,用此泉水所酿造的柳林酒,醇香典雅,甘润挺爽,在当时已被称为绝高佳酿,与秦国俊马1同被称为“秦之国宝”。在柳林镇西侧的雍山,山有5泉,为雍水河之源头,其源流从雍山北麓转南经柳林镇向东南汇合于渭水,其流域呈扇形扩展开来,地下水源丰富,水质甘润醇美,清洌馥香,成酿、煮茗皆宜,有存放洗濯蔬菜连放7日不腐之奇效。经化验测定水质属重碳酸盐类钙细工型。用它作酿造之水,非常有利于曲酶糖化;加之本地土壤属黄棉土类中的[土娄]土,适宜于做发酵池,用来作敷涂窑池4壁的窖泥,能加速酿造过程中的生化反应,促使脂酸的形成。这些,都是酿造西凤酒必不可缺的天赋地理条件。


凤翔,古称雍州,为成周发祥之地、嬴秦创霸之区,是古代农业发展较早的地区,人类在这里从事农业活动已有56千年的历史,是黄河流域上中华民族古老文化的重要发源地之1。相传周文之时“凤凰集于歧山,飞鸣过雍”;春秋时代秦穆公之爱女弄玉喜欢吹笛,引来善于吹萧的华山隐士萧史,知音相遇,终成眷属,后乘凤凰飞翔而去。唐萧宗至德2年(757年)取此意将雍州改名为凤翔。先秦19位王公曾在此建都,历时294年,历史上曾是关中西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从秦建都以后的各个朝代,均为州、郡、府、路之治所,故又有“西府”之称。这里自古以来盛产美酒,尤以凤翔县城以西的柳林镇所酿造的酒为上乘。到了汉代,雍城的酿酒业发展更快。汉朝自高祖至文景帝之祭5[田寺]活动,曾19次到雍地举行,“百礼之会,非酒不行”,耗酒量甚巨,自宫廷而至达官贵人“日夜饮醇酒”;民间婚丧嫁娶,请客送礼,无不用酒。酒的产量和制酒工艺日见提高,民间制曲技术亦有长足进步,进而逐步改进酿酒设备,遂开始了用文梁作原料,用大麦、豌豆做曲的蒸馏酒的酿造,于是烧酒开始问世,此种白酒便是西凤酒的早期前身,当时凤翔所产的白酒已颇有名气。


唐初,凤翔城内酿酒作坊更多,柳林、陈村等集镇酒业尤为兴隆。唐高祖武德9年(618)凤翔城内的“昌顺振”作坊即已创建,成为陕西最早的民间私人酿酒作仿。唐贞观年间,柳林酒就有“开坛香十里,隔壁醉3家”的赞誉。多少世纪以来,以其精湛的酿造技艺和独特风格著称于世,以“甘泉佳酿”、“清洌琼香”的盛名被历代王室列为珍品,被称为中华民族历史名酒中的“瑰丽奇葩”。至近代方取名“西凤酒”。今天,民间仍流传着“东湖柳、西凤酒、妇女手(指民间许多手工艺品出自妇女之手)”的佳话。


西凤酒酿造于何时,追根溯源,说法不1。据《凤翔县.酒业志》记载:公元前20世纪,在雍州有田氏后裔甘氏开始酿造黄酒和白酒。医学名著《素问.汤醪醴液论》中载有皇帝与歧伯关于酿酒用于医疗的对话。周代移民自迁移到歧(山)雍(邑)之后,旧游牧转入农业生产,当时雍地的农业生产水平大大超过了东方以农业为主的诸侯国,生产的粮食自给有余,为酿酒业发展提供了优厚的物质基础,以酒业为主的其它手工业作坊迅速兴起,开始制照原始古老的酿造酒――鬯(chang4)、醴(li3)。凤翔县境内已出土的西周青铜器中,有大量的酒器酒具,如盛酒的尊、??(lei3)、[上禾下皿](he2),还有加热酒的爵以及饮酒用的觚、觯等,并有较精致的陶玉等酒具。大孟鼎铭文有“锡(赐)汝鬯1卤”的记载,并有“为酒为醴,蒸畀(bi4)租妣(bi3)”的周代诗文。1986年挖掘的凤翔“秦公1号”大墓中,也发现了春秋时代的不少酒器酒具。由以上史实可见,春秋时代,雍地的酿酒业已具雏形,秦人造酒、饮酒比较普遍,饮酒风俗也十分讲究。《酒谱》中有“秦穆公伐晋及河,将劳师而醪椎1钟。骞叔劝之曰:‘虽1米投之于河而酿也’。于是乃投之于河,3军皆醉”的记述,这就是历史上秦晋韩原大战获胜后秦穆公“投酒于河以劳师”故事的真实记载。据《史记.秦本纪》载:“秦穆公亡善马,歧下野人共得而食之者3百余人,吏欲法之,公曰:‘君子不以畜害人,吾闻食马肉不饮酒,伤人’。皆赐酒而赦之3百人者。闻秦击晋,皆推锋争死以北报食马之德”。此即为春秋时代秦穆公赐酒为盗马“野人”解毒的历史典故。北周江人庾信曾在《秦穆公饮盗骏马赞》1文中也反映了此事:“骏马遇盗,秦之不嗔,先倾美酒,反畏伤人,邻兵向国,勇寇侵秦,于是大盗,还作功臣。”当时所用之酒,即为雍地出产的古老佳酿――醪,据考证与西凤酒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


据《唐会要》载:唐仪凤3年(678),吏部侍郎裴行俭沿丝绸之路护送波斯之子俾路斯回国途中,行至今凤翔县城以西的亭子头附近,突然发现路旁蜂蝶坠地而卧,顿感奇怪,逐命驻地郡守查明缘由。当郡守沿途查询至柳林铺时,方知1家酿酒作坊刚从地下控出1坛窖藏陈酿,醇香无比,原是此酒味随风飘荡至柳林镇东南5里处的亭子头,使这1带蜂蝶闻之皆醉不舞,纷纷卧地不起。郡守即向裴公禀报了实情,并将陈酒送与裴公。侍郎官闻到醇香的酒味,顿觉倦意全无,精神焕发,即兴吟诗1首:“送官亭子头,蜂醉蝶不舞,3阳开国泰,美哉柳林酒”。裴公回朝时,命郡守将此酒运回长安,献给文宗皇帝,受到文宗皇帝的赞赏。自此以后,柳林酒以“甘泉佳酿,青洌醇馥”的盛名被列为贡品。酒品远销中原,沿丝绸之路销往西域诸郡。唐代大诗人杜甫在“安史之乱”期间,曾在凤翔领略过此酒的的甘美风味,留下了“汉运初中兴,生平老耽酒”的诗句。相传宋昭宗在凤翔宴请侍臣时,曾捕鱼为馔,取柳林酒畅饮,李茂贞等侍臣得到这醇香甘美的酿中珍品,竟以巨杯痛饮,留连往返,不能自己。


宋初,凤翔城内设置酿酒作坊多处,乡间里闾酿酒者极多,以所定岁课纳税,税利较大。所收之遗利,以助边费。宋仁宗时,实行官方卖曲,抑制了酒业的发展,官失其利,民亦不便。北宋嘉佑7年(1062),苏东坡任凤翔府签书判官时,对凤翔酒业发展颇为关注,在《上韩魏公证场务书》中指出,凤翔为全国著名的郡地之1,为生产陕西名酒的地方,如果限制酒业发展,便失去了税源,实在是国家财政上的巨大损失。朝廷采纳了他的建议,允许民间制曲酿酒,由官方收税,于是凤翔的酒业得以兴旺发达。酒税也成为当时官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苏东坡任职凤翔期间,引凤翔泉水,移竹艺花,树柳植荷,增亭设榭,筑台添轩,修葺东湖,建成了著名的“喜雨亭”,落成之日,曾邀朋欢盏,举酒于亭上,饮用的是柳林美酒,并留下了惊世名篇《喜雨亭记》。苏东坡还在《壬寅重9,不预会,独游普门寺僧阁,有杯子由》1诗中用“花开酒美曷不醉,来看南上冷翠微”的佳句赞美了柳林酒,至今东湖还有墨迹尚存,伎之盛名日彰,被称为“凤翔橐泉”。


明代,凤翔境内“烧坊遍地,满城飘香”,酿酒业大振,仅柳林镇1带酿酒作坊已达48家。过境路人常“知味停车,闻香下马”,以品尝柳林美酒为乐事。


清咸丰、同治年间,凤翔县城与柳林镇等地酿酒作坊如雨后春笋般发展。


清宣统2年(1910)西凤酒曾代表名产参加了南洋劝业赛会,荣获银质奖。


民国4年(1915),西凤酒在美国旧金山召开的“巴拿马――太平洋大博览会”上获得金质奖,声名大振。民国十8年(1929)兴盛德作坊所产的西凤酒在上海举行的中华国货展览会上又获得2等奖。之后,西凤酒逐名膺世界,为中外所称颂。


解放后的1952年,在全国首届评酒会上,西凤酒被称为全国4大名白酒(茅、泸、凤、汾)之1。之后,西凤酒又多次荣获世界及国内各项比赛大奖,名扬海内外。


西凤酒是我国古老的历史名酒之1,是西府劳动人民长期以来用聪明才智和辛勤劳动培育起来的1枝酒苑奇葩。在世代的生产实践和历史发展中,通过积累经验、总结完善,形成了1整套酿造工艺史、科技发展史和酒文化史,在中华美酒之林中占有重要位置,这是西府人对祖国文化的重大贡献,为中华民族的酒文化宝库增添了灿烂的篇章。



6、中国名酒历史文化


相似内容
更多>